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 新闻报道

市环保局与市中级法院签订《细则》 打通环保执行 “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8-07-31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实习生/凌雪敏) 昨日,《江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签订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副市长林飞鸣出席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市中级法院代表共同签订了《细则》,打通环保执行“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针对目前环保执行案件中的执行难、标准乱、违法行为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市中级法院与市环保局商定确立了“两断三清”的结案标准。将环保执行纳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不断提高执结率和到位率。

    林飞鸣对近年来环保行政处罚案件联合执行工作成效予以肯定。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环保部门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在坚持依法审判执行的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屡执不改”、“死灰复燃”的违法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形成高压态势,为人居环境更美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