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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月份和上半年空气质量 均位列全国第20位

发布时间:2018-07-24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实习生/凌雪敏) 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6月份和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较之以往的通报,此次通报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我市6月份和上半年空气质量进入全国169个城市中相对较好的前20位,均位列第20位。在此前省环保厅发布的全省空气质量状况中,上半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14位,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改善6.3%。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6月份,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下降,综合指数同比上升49.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23.3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CO指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外,其余五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有所上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PM10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2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0.5%。

    但纵观整个上半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则有所改善,综合指数改善6.3%。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O3外均有所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PM10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S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CO指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受首要污染物臭氧指标影响,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