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2018〕第2期
江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
◆市污普办组织参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视频会议
◆市污普办下发清查底册数据
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参加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视频会议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暨视频会议的通知》(环办普查函〔2018〕155号)的要求,2018年4月25日下午,市污普办在市环境保护局视频会议室设置江门分会场,并组织各市(区)设置县级分会场,市污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普查办全体人员、四市三区污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总计240余人参加视频会议。
会议总结推广了温州等地的普查清查建库先进工作经验,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普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了普查工作实施安排、职责任务和时间要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强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普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高标准完成清查工作,扎实做好入户准备工作,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掌握地方排污总量变化情况,为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学依据,为制定生态环境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国家视频会议结束后,市污普办继续召开全市视频会议,通报各市(区)污普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市普查办下发清查底册数据
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市普查办将国家下发的4.8万条数据与省下发的5.8万条数据进行合并、去重复后,根据江门市工商局提供的13.1万条数据信息,对国家和省的合并数据逐条标记“成立日期”、“核准日期”、“登记状态”、“企业类型”等关键特征后进行初步筛选,对是否纳入清查名录进行初步判定,形成我市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等6个底册数据,下发给各市(区)普查办,经各市(区)普查办进一步核实后,最终形成我市清查底册,共计约6.9万条数据。详见下表。
市区 |
清查底册工业源数 |
清查底册养殖场数 |
清查底册集中式数 |
清查底册锅炉台数 |
清查底册入河排口 |
清查底册入海排口 |
蓬江 |
13208 |
297 |
34 |
23 |
245 |
0 |
江海 |
7293 |
75 |
24 |
0 |
29 |
0 |
新会 |
16519 |
618 |
79 |
3 |
79 |
0 |
台山 |
4912 |
894 |
33 |
0 |
108 |
11 |
开平 |
8314 |
991 |
43 |
0 |
72 |
0 |
鹤山 |
9640 |
1221 |
37 |
10 |
117 |
0 |
恩平 |
4024 |
197 |
17 |
0 |
9 |
0 |
全市 |
63910 |
4293 |
267 |
36 |
659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