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信复〔2018〕48号
关于江海区外海仕春染整公司常年污染环境的问题事项调处情况的报告
市府办:
《江门每日舆情》2018年第121期(办(市内)[2018]02077号)转来江海区外海仕春染整公司常年污染环境的问题收悉。我局迅速转江海区环保局调处,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江门市外海仕春针织染整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区大草步,主要从事加工染整各类针织布。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7047080355912001P),公司项目已配套废气及废水治理设施。
二、处理情况
江海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外海街道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针对定型车间产生的的工艺废气,该公司配套了一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针对染色车间的工艺废水,该公司进行了设备改造,将原有的12台染色机中的6台改造为低排水低浴比的新型染色机,进一步减少了废水产生量和浓度,并配套了废水收集治理设施, 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专管接入江海污水处理厂,不再排入横沥河;针对群众反映的期为问题,该企业将废水处理系统的厌氧池和好氧池进行了加盖,污泥收集管道和污泥回用池也进行了遮盖,防止气味扩散。同时,江海区环保局已委托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开展无组织臭气和废水监测。
三、下一步计划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江海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跟进处理,如发现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及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处理;同时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企业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特此报告。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7 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