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辐〔2018〕29号
关于鹤山市信利带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
许可证》变更申请审批意见的函
鹤山市信利带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18号之一、之二变更使用《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从2018年7月12日至2021年10月12日止。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粤环辐证[J0099]”不变;放射源种类和范围不变。
二、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殷金娣”变更为“梁水荷”。
三、你公司须严格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使用放射源。
四、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的要求做好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