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使用项目(第三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6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4〕16号)和《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财企〔2004〕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环境保护政策和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现予以发布并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

各申报项目须符合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报的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按《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要求准备,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向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递交申请资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受理申报时间: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20日

咨询电话:3502213

 

附件: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目录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内容

1

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

2

专项资金使用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资金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3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的工商登记资质、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还应当提交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上年缴税证明的复印件。

4

污染治理工程申报项目,还应当提交环保“三废”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含治理工程预算明细)。

5

其他证明符合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要求的材料。

说明:申报材料应加盖公章,复印件加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附表:

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表

项目实施或承担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施工时间


项目类别及设计能力


项目完成时间


上年度排污费缴纳金额

(缴纳排污费单位填写)


项目总投资(万元)

其中

自筹资金

(万元)

贷款

(万元)

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