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字体:

江环函〔2018695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8]92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要深刻认清环保“一刀切”的社会危害,既要按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在督察整改过程中,制定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避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注意把握重点行业和领域。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采石采砂采矿、城市管理以及“散乱污”企业等行业或领域,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实施“一企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推动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在合理期限内有序整治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注重舆情引导。各市(区)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狠抓问题整改,决不允许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环保督察,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敷衍环保督察,决不允许借环保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各地应当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合理制定整改时限,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上级不得擅自压缩整改时限,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控,对因私利而故意,甚至不实炒作环保“一刀切”问题的,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发声,及时引导舆情,确保舆情平稳。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