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命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字体:


江环函〔2018575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做好以下要求:

一、请按照“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对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江门市环保局推荐,原则上每个市(区)推荐名额为1

二、申报资料包括推荐表和辅证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需书面打印;辅证材料(推荐表中1-15项相关照片、文件、活动记录等证明材料)(包含文字报告、图像、音像资料)请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并书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上材料经初审后于2018615日前统一报送至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1236172@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123号)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518


联系人:何刚勇,联系电话:3502019

电子邮箱:641236172@qq.com

材料报送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环保局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