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案件,已办结169件,办结率64.5%

发布时间:2018-07-20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截至7月19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62件交办案件中,已办结169件,办结率为64.5%。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07家、立案处罚98家、查封扣押11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79家,罚款1132.7327万元,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约谈38人,问责16人。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

    通讯员 何刚勇

    案件一

    刺鼻气味,顶唔顺

    有群众反映,蓬江区棠下镇虎岭村委会保和村一石材厂,距离小学距离不到100米,每天不定时排放刺鼻气味。收到交办案件后,蓬江区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石材厂为蓬江区宛玉石材加工店,该公司未办理环保报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期间,该店正在生产,生产期间产生大量粉尘,企业通过简易的洒水设备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冲洗,未被冲洗的粉尘则通过设备旁的排气扇以及窗户扩散到外环境。蓬江区环保局拟对蓬江区宛玉石材加工店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马上停止石材加工项目的生产,并拟罚款20万元。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噪音扰民,唔忍得

    案件二

    有群众举报称,鹤山市沙坪街道新业路尚城雅苑A4栋1602住户每天中午至凌晨3点进行餐饮生产,噪音严重扰民。收到交办案件后,鹤山市迅速组织调查处理。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尚城雅苑A4栋1602为住宅,住户在该住宅内从事熟食加工销售。现场检查时,该住户正在其家中厨房加工食品,主要通过微信订餐、外卖配送的方式进行经营。由于其在夜间亦进行加工,且与周边住户的距离较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确实对附近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同时,现场业主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当事人,住宅用途场所不得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需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住户承诺将不在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7月6日,调查组开展后督察,该住户已停止食品经营活动,相关的食品材料和打包材料已撤离。

    目前,该案已办结。鹤山市将督促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加强对类似该店情况的排查整治,积极做好群众信访事项的调处工作。

    废水废气污染?确实冇

    案件三

    有群众反映,位于新会区的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车间渗透严重,废水和废气长期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的水和土壤。收到案件后,新会区及时调查处理。

    经查,该公司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手续并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区环保局一直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新会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抽查名单。3月14日、5月3日,区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暂未发现偷排废水等违法行为。3月14日,区环境监测站对废水进行监督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达标。

    7月5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当时,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标准废水排放口处有水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废气直排情况。该单位内的企业厂房车间内已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厂房进行排查,暂未发现有车间废水渗漏痕迹。区环保局已委托该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的标准排放口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为达标。

    目前,该案已办结。区环保局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