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1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局公众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改版优化网站专栏设置,对公开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及时公开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充实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业务办理,并将有关职责范围内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图、申请表格、服务承诺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推进环保领域重点信息公开,重点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以及包括PM2.5在内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确保公众对环保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江门市环境保护的政务信息。一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江门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64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环境统计、办事指南等方面信息。网站访问人次稳步增长,访问量突破3.4万次。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2012年,通过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由江门市环保局提供的新闻信息约270条。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共设立政务公开栏16个,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小册子5000余份,并通过市行政中心电子触摸屏,将各类环保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等均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接受并办理信函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并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了办理。

四、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五、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2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全面性、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安全、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公众网站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栏目的建设,建立高效及时的政民互动机制,构建网上“一站式”的政民互动信息处理系统。继续借助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准确公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以局网站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

(四)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宣传稿件写作能力,推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时公开。


附件:江门市环保局2012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