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鹤山宅梧对养猪场选择性执法? 分批整治,并非处理不公

发布时间:2018-06-30 新闻来源:江门日报 【字体:

    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有群众反映,鹤山市宅梧镇政府对辖区养猪场采取选择性执法,质疑该做法不公平。经调查,宅梧镇政府是根据辖区畜禽养殖场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分批整治,并不存在处理不公平和选择性执法的情况。目前,此案已办结。

    有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今年5月底,鹤山市宅梧镇牛塘村一间养猪场被宅梧镇政府要求在6月15日前清理掉。后来,该场主得知附近其他养殖场没有收到类似的通知要求,质疑处理不公平,认为属于选择性执法。6月20日,鹤山市收到该案件后,立即着手进行了调查。

    经查,根据鹤山市统一部署,宅梧镇政府于今年4月起对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分两批进行了整治。第一批整治对象为85户无环保设施,且所在位置靠近村庄、河段、主要交通路段的养殖场,这类养殖场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在今年6月15日前清(空)栏;第二批整治对象为全镇其他有环保设施或者环保设施在建的畜禽养殖场,该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今年6月30日前进行验收,对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不合极及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养殖场,也将列为清理对象。

    而投诉人所说的养猪场,没有办理“非禁养区养殖场备案登记”,且距离村庄仅51米,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猪屎猪尿直排鱼塘,宅梧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巡查督促该场建设环保设施,但该场一直没有进行建设,所以被列为第一批整治对象;而与该养殖场同在一村的其他2家养殖场,与村庄边界距离都超过100米以上,且有进行登记备案,并于今年4月与宅梧镇政府签订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宅梧镇畜禽养殖责任书》,承诺于今年6月30日前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所以被列为了第二批整治对象。

    综上,宅梧镇政府是根据畜禽养殖场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分批整治,并不存在处理不公平和选择性执法的情况。

    目前,该案已办结。鹤山市及宅梧镇相关部门将针对有关畜禽养殖户加大畜禽养殖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争取养殖场业主对畜禽养殖整治认识、理解、支持和配合,督促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

    又讯 昨天,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1件,涉蓬江区3件、新会区4件,江海区、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各1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反映问题为:位于新会区五和工业开发区的江门市新会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长期排放有毒臭气和恶臭污水。目前,案件已全部转交有关市、区开展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共163件,已办结40件,办结率为24.5%。案件查办情况如下:责令整改104家、立案处罚42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49家,罚款443.8327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问责4人。

    (韩玲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