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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4-06-13 【字体:

一、环境空气

2013年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执行的第一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占全年有效天数比例为71.0%

2013年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值为27微克/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10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值为33微克/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94.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为76微克/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93.4%;一氧化碳(CO)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100%;臭氧(O3)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89.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为50微克/立方米,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78.0%

降尘年月均值4.22/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8/平方公里·月),月均值基本与上年持平。

市区降水pH均值与上年持平。

二、水环境

2013年江门市城市饮用水源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2013年江门市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以~Ⅳ类为主,其中Ⅱ类水质占比42.8%,Ⅲ类水质占比28.6%,Ⅳ类水质占比28.6%;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4.3%

西江干流和西海水道水质优,符合类水质标准;江门河和潭江干流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潭江新会区段水质轻度污染,符合类水质标准。

2013年江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黄茅海、广海湾、海宴、镇海湾、上下川水质优,监测项目年均值均符合二类标准,铜鼓湾水质良好,监测项目年均值均符合三类标准。与上年相比,各近岸海域测点水质类别均无变化。

三、声环境

2013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等效声级平均值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市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质量处于较好水平,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江门市区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超标率与上年持平;各功能区等效声级年均值中,除昼间1类区、夜间14类区外其他功能区均符合相应的标准。